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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贵州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扩招专项 考试 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属综合性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贵州省“文明单位”“绿色大学”“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平安文明校园”“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校”“示范性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 就业 工作先进单位”“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人才的摇篮。学校地处省会城市贵阳,教职员工527人,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9个,校外 实习 实训基地220个,配有标准的现代化学生公寓、运动场、 体育 馆、礼堂、文化广场等,为学生的 学习 生活和课余活动提供了舒适的环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WiFi全覆盖,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现代化,是学生求知成才的好天地。
现有高职在校生14559人,秉承“自强、求知、力行、有为”的校训,探索出“双线育人、四方协作、五个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毕业生 供不应求, 毕业 生初次 就业率 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专业对口率、起薪水平、用人单位满意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及考试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部署。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并广泛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收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已参加2021年贵州省 高考 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共100人。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备注:
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要求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男生净身高165cm-190cm。双眼矫正视力4.8E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斜视,无残疾,无狐臭,无纹身,嗅觉、听力正常。
2.应急救援技术专业由我校与贵州航投集团校企合作培养。要求无口吃,动作协调,身体素质强健,心理素质良好。
第六章 报名时间、办法及流程
第八条 报名及考试:
(一)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10月18日至10月19日,到校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 面试 )。
1.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执行。
(2)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3)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4)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提供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6)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 校招 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确认报考的院校及专业,并现场领取《考试准 考证 》。
3.报名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及《考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本次扩招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第九条 考试内容。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专业学习的基础潜能,《考试大纲》在学校官网公布。考生只需参加第一专业的面试,其他专业之间成绩可互认。
第十条 免试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学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 业技能等级 证书 (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 书 )的考生, 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一)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高中学业水平评价分值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分100分。
(2)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达到此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100分。
(二)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根据考生总分值,结合考生 志愿 、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根据录取规则,普通专业调剂时可互认,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和应急救援技术调剂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不能互认。
(五)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扩招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在校待遇、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 新生 相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扩招专项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额度5000元/年)、校内奖学金(额度1000元/年)、贵州教育精准扶贫(额度45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校内助学金(额度1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每年12000元以内的一次性贷款)、校内困难学生补助(额度300元/月,按8个月计算)等。同时,学校还提供大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国家和省的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资助、奖励、就业优抚待遇:
(一)退役入学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学费减免。
(二)退役入学学生免收住宿费,由学校代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 大学生 平安保险费,一次性补贴床上用品350元/生 。
(三)退役入学学生可优先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在学业成绩要求上可适度放宽。
(四)退役入学学生可优先参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在学业成绩要求上可适度放宽。
(五)退役入学学生每年享受八一慰问金 500元 。
(六)学校每年拿出不少于 5-10个公益性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入学的毕业生。
(七)学校对退役入学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并优先享受 求职 补贴。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制三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84827117、86867111
学校网址:
贵州职院扩招专项考试咨询QQ群:490674534
2021年 黑龙江 农垦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 院《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开展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为做好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颁发 毕业 证书 学校名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院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宾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第七条 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成立由学院党委 书 记、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招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纪委以及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我院扩招专项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分配
第九条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扩招专项拟招生计划为800人。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按照计划总额不突破省教育厅核定数量基础上,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章 报名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2021 年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1.报名条件: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 高考 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 就业 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2.网上报名: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30日20: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需下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将《资格审查表》交给县(市、区)招考办。
3.资格审查: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等信息;退役军人、下岗职工、高素质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需在《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现场确认: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休息日除外)。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毕业证书、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5.身体检查: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即可携带领取的《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2021年10月26日16: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 宏源网
6. 志愿 填报: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20:00。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第五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我院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谈”的方式进行评价。测试内容为专业认知+职业技能,满分200分。
第十三条网络远程面谈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根据考生网络远程面谈的情况,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设置录取分数控制线,在录取控制 分数线 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余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第十五条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进行测试和录取,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11月13日组织测试。11月18日前,公布参加本 校招 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院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旅游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与我院可以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成绩互认。
第十六条“同分末段”考生录取原则为按单项成绩顺序(考试科目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可在学院招生官网查询,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院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在入学报到时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黑龙江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所有专业收费标准均为3000元/每年。
第八章 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退役军人 学费 资助按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0﹞5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的通知》(黑教规﹝2020﹞10号)等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可直接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助学贷款;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二条 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在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二公开,考试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十三条 申诉渠道为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电话0451—53980678。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咨询电话:0451-53980637 53972002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
学院网址: nkkjxy.org.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高职扩招新政策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宏源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宏源网:www.hyszuoy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