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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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查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学院简介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
体育运动学校。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体育运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训练为主,培养具有立足社会必备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的中高级专门体育人才,同时全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二线队伍的建设,肩负着向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的任务。 学院大专分设了
运动训练、
社会体育、
体育保健与康复、
健身指导与管理、
民族传统体育、
新闻采编与制作(体育新闻方向)、
市场营销(体育市场
营销方向)、
体育运营与管理、
休闲体育、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10个专业,其中运动训练系开设有
足球、
田径、
篮球、
网球、
健美操、
摔跤、健身指导、冰雪方向、户外拓展、健身气功、
游泳救生、
跆拳道等方向。中专开设了短跑、跳跃、投掷、男、女中跑、马拉松、
马术、古典式摔跤、男子自由式摔跤、女子自由式摔跤、男、女
柔道、
拳击、跆拳道、
曲棍球、中专男足、中国式摔跤、空手道等十几个专项。
学院代码:1289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及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专业特色、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程序
第七条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如投档考生按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投档分数达到调剂要求),我院将考生志愿调剂到未满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定执行。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九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空中
民航安全保卫专业学费8500元/年(该专业不招收蒙授生源),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年,蒙语授课学生学费为4000元/年,住宿费男、女生均为公寓600元/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招办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3361128 传真号码:0471-6515709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 邮政编码:010051
电子邮箱:77225983@qq.com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属性与层次
学校代码:11350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公园路 2 号(邮编:530012)
联系电话:0771—2425381(招生就业处)
学校官网:
www.gxtznn.com
邮箱:gxtyzk@163.com
第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九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原则上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3、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4、单独考试招生和中职对口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学校单独/对口招生简章。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贷政策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困政策及措施的详细
信息具体见2020年我校招生简章。
第六章 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本章程公布后,如因有关省(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为保证山西体育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3692
三、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100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性质:公办
七、办学形式:全日制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曹景川(学院院长)
九、分省区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十、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
十一、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十二、身体
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取消学籍处理。
十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的专业报考情况确定专业录取顺序。体育类专业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文化分数达线,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3、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4、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院必须能够熟练运用
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5、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十四、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五、专业设置:现开设运动训练(二年制)、社会体育(二年制)、休闲体育、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民族传统体育(二年制)、体育
艺术表演、体育运营与管理(二年制)、
体育保健与
康复(二年制)、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空中乘务、民
航空中安全保卫、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航空物流专业。
十六、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分专业分学年收费。
1、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学费6000元/每学年。
2、空中
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
安全技术管理、航空
物流专业学费5200元/每学年。
3、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休闲体育、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民族传统体育、
体育艺术表演、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4000元/每学年。
4、住宿费八人间600元/每学年,六人间800元/每学年。
十七、资助政策:学院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八、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十九、咨询电话:0351—7981503 7981048 (传真)0351—7981473
二十、邮政编码:030006
二十一、招生网址:
www.sxptc.com
二十二、电子邮件:sxtyzsb@126.com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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