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宏源网小编整理了沈阳工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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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8.6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0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28.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376.8元;图书147.6万册,生均图书85.3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
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分省计划根据各省生源数量和质量状况进行分配,并兼顾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
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简称:国际项目),
金融学(国际项目)、
会计学(国际项目)专业
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风景
园林专业在普通类的文理科进行录取,建议报考
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最好具有一定的
绘画基础。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人·年)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6000
2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6000
国际项目
3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文学
26000
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5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6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7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8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9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0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2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3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4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5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7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8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19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0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1
081008
智能建造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2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3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4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5
082105
特种
能源技术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6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7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8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29
082803
风景
园林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26000
30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31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32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26000
33
090101
农学
四年
3-8年
理工
农学
26000
34
090102
园艺
四年
3-8年
理工
农学
26000
35
090401
动物医学
五年
3-8年
理工
农学
26000
36
090502
园林
四年
3-8年
理工
农学
26000
37
120108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8年
理工
管理学
26000
38
12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40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41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国际项目
42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43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44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45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46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艺术学
26000
47
130310
动画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艺术学
26000
48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艺术学
26000
49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艺术学
26000
50
130507
工艺美术
四年
3-8年
艺术类文理兼招
艺术学
26000
高职(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
(元/人·年)
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3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4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5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6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3-6年
理工
13000
8
630209
互联网金融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13000
9
630302
会计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13000
1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13000
11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3-6年
文理兼招
13000
2020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大类招生的专业有: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兵器类(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
艺美术)。
学生入学1年后,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以及本人意愿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文件中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放开定价,实行市场调节。
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国际项目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13000元/人·年;
住宿费:1200-2800元/人·年;有少量2人寝(自愿选择)7000元/人·年。
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同时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成才。实施办法、具体金额和比例按当年国家、辽宁省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国家(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19年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2019年标准),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2019年标准)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家庭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和获奖比例一览表
等级
奖励金额(元/人·年)
获奖比例
本科生
专科生
特等奖
10000
5000
由院长办公会议视情况决定
一等奖
4000
20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3%
二等奖
2000
10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三等奖
1000
5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5)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6)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征集志愿除外),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
①普通类
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10%(10人以下的省份1人,10人以上的省份小数点后4舍5入计算)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普通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②国家卓越
农林
我校
农学专业、
园艺专业是国家卓越农林改革试点专业,录取到该类专业的学生,高于我校在该省该类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4000元。
③艺术类
辽宁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线6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外省录取分数高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线40分以上且为我校在该省该专业录取排名前3%的学生,可获得额度为3000元的艺术类新生入学奖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
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我校2020年根据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类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在辽宁省的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表演专业在辽宁省的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3)专升本
专升本的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进档考生的专业及专业类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除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其他考生不予退档。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
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生源地为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的进档考生,若基准成绩相同,则以所在省(市、区)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2)艺术类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综合成绩折算要求:招生省(市、区)有相关文件要求则按照该省(市、区)文件要求执行,在没有具体要求的省(市、区)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考生根据《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9〕44号)文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统考)×60%。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113122
学校网址:
www.situ.edu.cn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传真:024-58217077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7平方米;生师比20;专任教师58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1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99.2元;图书87.6万册,生均图书73.7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
日语、
俄语。
3、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
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82801
建筑学
5
4-8年
理/文
工学
27500
2
082802
城乡规划
5
4-8年
理/文
工学
27500
3
082803
风景园林
4
3-7年
理/文
工学
27500
4
081001
土木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5
081006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6
081201
测绘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7
082901
安全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9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
应用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1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2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3
081801
交通运输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4
120602
物流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5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6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8
080703
通信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19
080801
自动化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2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21
081008
智能建造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22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7年
理工
工学
27500
23
120103
工程管理
4
3-7年
理工
管理学
27500
24
120201
工商管理
4
3-7年
文史
管理学
27000
25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3-7年
文史
管理学
27000
26
120203
会计学
4
3-7年
理/文
管理学
27500
27
120105
工程造价
4
3-7年
理工
管理学
27500
28
020309T
互联网金融
4
3-7年
理工
经济学
27500
29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4
3-7年
文史
文学
27000
30
130503
环境设计
4
3-7年
艺文/艺理
艺术学
27000
3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7年
艺文/艺理
艺术学
27000
3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3-5年
艺文/艺理
16000
33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3-5年
理工
15000
34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3-5年
文/理
15000
35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3-5年
理工
15000
36
540502
工程造价
3
3-5年
理工
15000
37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
3-5年
理工
15000
38
560103
数控技术
3
3-5年
理工
15000
39
600212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3
3-5年
理工
15000
40
630901
物流工程技术
3
3-5年
理工
15000
41
610212
移动应用开发
3
3-5年
理工
1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不同按每学年3200-6500元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批次设置,投档比例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相应的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投档条件。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职业教育
对口升学执行《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4、对高考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对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文件要求,按照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
(1)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
(3)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区,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七、咨询联系方式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邮编:110167
联系电话:024-31679945、024-31679946、024-31679948
传真:024-31679948
学院网址:
www.syucu.edu.cn

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1.1%;专任教师99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1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507.3元;图书15.2万册,生均图书63.2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可填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物理
历史学科类兼招。(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2021年新专业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住宿费:200元/学年。注: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一)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
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
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学年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比例约为在校高职学生的1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根据规定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设立学校资助资金,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设立学校助学金,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学校助学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申请人数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额,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费减免政策
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2.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12〕915号)文件精神,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四)以上奖、助学及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国家、省及学校政策执行。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相关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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