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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那些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24-09-19 02:47:58 | 宏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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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那些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那些

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依据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其2021年度的该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学费标准为5000元每年。招生对象为退伍军人。

2、模具设计与制造(校企合作)专业。依据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其2021年度的该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为40人,学费标准为8000元每年。招生对象为中职及往届生。

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依据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其2021年度的该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为15人,学费标准为5000元每年。招生对象为中职及往届生。

4、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依据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其2021年度的该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为40人,学费标准为4800元每年。招生对象为中职及往届生。

5、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依据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其2021年度的该单独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为20人,学费标准为5000元每年。招生对象为中职及往届生10人、退伍军人10人。

参考资料来源: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2021年综合评价和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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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那些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 年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2 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宏源网

第二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81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 1 号,邮编:265500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和审定学 校招 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一)单独考试招生的对象是: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综合评价招生的对象是: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四)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16—20 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匀称、面容姣好、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体能优良、反应灵敏、动作协调;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心理素质好;眼球无变形、无斜视、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C 字表0.5 以上;听力正常、口齿清楚、表达流利;肤色健康,无纹身、无腋臭、无皮肤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cm— 185cm,女生身高在163cm—175cm;报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

(五)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表达流利;身上无纹身,面部无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或传染病,无生理缺陷,无沟通障碍;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55cm 以上,男生身高165cm 以上。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不得有影响声乐舞蹈、键盘 学习 的生理障碍。

第五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别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章程、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2 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3250 名。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2200 名,退役军人类计划50 名,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 名。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类别

结合学院专业建设情况,2022 年学院共设有21 个招生专业类别,分类别专业招生计划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选择其中一类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 年12 月27 日—12 月31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或登录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2022 年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选择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81), 按要求如实、清晰、完整、及时地填写考生信息及 填报志愿 。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报 志愿 ,并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并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第六章招生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的组织。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和内容

(一)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专业主考院校实施(具体见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 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化素质考试的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授权,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面承担。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30 分,采用笔试、机考、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 分,包含语文、数学二科,各单科成绩满分100 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单招考试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 语言 表达能力,还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兴趣爱好、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三)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总分200 分。素质测试230 分,由学院自主命题,闭卷考试。综合评价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430 分。

素质测试以中学所学知识为基础,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理解与交流能力、应用分析能力、审美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挖掘学生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潜质。

综评评价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考试形式

单独考试招生中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素质测试”考试,采用网上闭卷测试的方式进行。网上考试的考前准备与要求、考前模拟演练方法等有关考试信息,将通过《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络考试方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络考试指南》和考试大纲等形式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各项考前准备。

高职(专科)单招考生参加春考技能测试具体政策要求由省教育厅另文印发。

第十九条考试时间

单独考试招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2 年2 月27 日上午9:00—11:00。

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考试时间为:2022 年2 月27 日下午14:00—15:30。

退役军人面试时间为:2022 年2 月27 日,9:00—15:30。

技能测试考试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在2022 年3 月6 日—20 日进行。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 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准 考证 。

第二十条考试网址:以学院官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学院将提前开放考试系统,组织模拟测试。参加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的考生,请于2 月27 日正式考试前,提前登录学院考试平台进行考前模拟演练,熟悉考试操作流程。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

(⼀)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专业志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综合评价招生以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退役军人考生的录取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符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 书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免试并优先录入我院相关专业。

第二十二条专业计划调整规则

录取过程针对各类别、专业生源不平衡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进行类别、专业计划适当调整。

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于2022 年 4月6 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报到注册和复查。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考试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建立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等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339002   6339003   0535—6339005   6339006

传真电话:0535—6339007

电子邮箱:ytqc_zhaoban@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与申诉部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535—6339231

电子邮箱:ytqcvcjw@163.com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二条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将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那些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 考试 与录取相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 编:264006
第六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与 就业 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委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535-6931329。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850人,其中含退役军人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5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第五章?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也可在2021年12月27日--31日登录我院网站(网址: ),点击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链接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 志愿 。
??申请免试考生和加分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四条?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否合格无要求;
??4.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5.退役军人只限定报考电子商务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应急救援技术专业。
第十五条?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 -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斑点,无精神病史,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报名缴费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和考试 收费标准 按照上级的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报名完毕后,登录学院网站,点击主页单招综评网上缴费浮标,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第六章?考试、录取
第十七条?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学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
(二)考试方式:采取线上考试。
线上考试采用的考试系统、考前准备、考前模拟考试等请于2022年1月20日后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查阅《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须知》和《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
(三)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9:30开始。
(四)单独招生考试
1.单独招生考试方式和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100分 (时间6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时间30分钟)。
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予以认可。技能测试时间在2022年 3 月 6日—20日进行。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时间30分钟)。
(五)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组织人员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分值为100分。
3.素质测试或面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由学院组织,分值100分(时间30分钟)。
(六)参加空乘专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需加试综合 视频 面试,分值为100分。考生录制综合视频,视频时长1-2分钟。具体要求为:
?1.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⑴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准 考证 、签字后的诚信承诺 书 依次展示特写镜头5秒,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⑵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
女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若穿长裤,则腿部特写时,需将裤腿挽起)
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⑤视频时长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一镜到底,不得切换镜头;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2.考生请按要求录制视频,于2022年2月15日--2月 26日12:00点前将视频发送到指定邮箱:1391661833@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 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第十八条?考生申请免试、加分的规定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生的加分项及分值
1.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
2.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部门表彰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10分。
3.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二)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加分项及分值
1.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运动会获得田径类项目个人前六名,可申请加20分;校级运动会田径类项目前三名,可申请加10分。
2.高中阶段 学习 期间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2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10分。
3.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4.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
(三)申请免试考生条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四)考生申请由学院教务处、基础教学部、学生处共同组织专家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获得加分。
(五)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需在2022年2月27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获奖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1份、《免试申请表》或《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加分申请表》1份、《个人承诺书》1份邮寄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邮寄地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535-6385511,邮编:264006。
第十九条?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单独招生考试综合成绩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的原始成绩以及加分项成绩之和。
2.参加空乘专业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综合成绩为语文原始成绩的5%、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始成绩的5%、专业技能原始成绩5%、综合视频面试成绩的85%以及加分项成绩之和。
3.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综合成绩为职业适应测试的原始成绩。
(二)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为高中合格考成绩的10%、高中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60%和加分项成绩之和。
2.参加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5%、高中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5%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5%与综合视频面试成绩的85%以及所得加分项成绩之和。
第二十条录取规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
2.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优先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同一专业类别的普通类专业和校企合作类专业分别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视频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视频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5.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优先录取考生第一志愿。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时,先按照成绩高低进行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非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重新计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结束后,分校企合作专业(不含空中乘务)类和普通专业类,根据各类总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业水平合格考合格科目数、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的数量多少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计划调整原则
1.单独招生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若未完成,相互之间计划可以调整。按照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退役军人专业顺序,依次调整至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中。
2.单独招生各专业类别间计划在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可进行调整。
3.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按照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可相互调整。
4.未完成的单招和综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七章?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 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上级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后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或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学生待遇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生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
第二十五条?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如上级有最新政策规定,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邮箱:zhaosheng@ytetc.edu.cn
通信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官网、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网、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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