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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
学校
名称
四川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
德阳
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宏源网
三、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
招生计划
及学费标准
(见附件一)
六、学历证书
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
招生
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
艺术
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校级比赛第一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4.美术特长考生须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方可报名,并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成绩以省考试院出具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面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八、报名方式
1.2017年3月4日(周六)至3月14日(周二,18:00截止)考生通过学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
2.各类考生在报名时,均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
3.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特长考生专业测试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四项),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艺术和体育特长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测试项目(其中:艺术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类须在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项目中确定一项)。
九、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 2017年3月18日(周六)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3月24日(周五,18:00截止)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3月24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5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试科目均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3月25日(周六)下午14:0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和体育特长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美术特长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十一、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2.对美术、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美术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照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成绩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3.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为4月5日至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到校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9月4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和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学校对特困生还通过“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四、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及对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单独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4.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今年社会青年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预报名、确认报名时间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日~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
二、报考对象
凡报考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美术类、
音乐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的考生和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条件
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四、资格审查
加强对高中阶段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招〔2007〕23号)的要求,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
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 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审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考〔2008〕3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成绩)。
五、报名验证
凡具有本市户籍(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的应届生除外)的社会人员一律在市、区招生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验证报名手续。其中:香洲区社会考生在市招生办(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报名,斗门区社会考生在斗门区指定报名点报名,金湾区、高栏港区社会考生在红旗中学报名点报名,高新区社会考生在北师大附中报名点报名。
随迁子女报考安排在市招生办。
六、报名程序
资格审查→读取身份证信息→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网上预报名→电子
摄像→办理确认手续→缴费→提交档案材料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办理验证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⑴省常住户口簿;
⑵二代身份证;
⑶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外地应届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高中阶段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原省级教育部门盖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
⑸符合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条件的,需提供广东省
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属于省引进人才的境内人员子女的,需提供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省居住证》;属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⑹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
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
3.领取考生号、密码和相关资料
4.网上预报名: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随时凭考生号和密码对本人的资料进行查核或修改。
5.电子摄像
6.办理确认手续:在规定的确认时间截止前,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填报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再作确认提交。如果考生在确认后发现仍有错误,请考生将需更改的内容填写清楚交到报名点,经报名点审核同意修改有关信息后重新确认。确认后,考生必须在《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背面的《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网上确认的信息为准。凡在规定确认时间截止前未办理报名确认、缴费手续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安排考试。
7.缴费: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及资料费(报考指南、专业目录)、高考体检费用等。
8.提交档案资料:体育尖子考生报考时必须向报名点提交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或国际体育组织的相关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成绩册、秩序册等体尖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注:由于教育部关于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具体文件尚未下发,暂按2014年的要求收集资料,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处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及其他需审核照顾加分(如荣立个人二等功人民
警察、军人、退役军人子女等)的特殊考生材料在报名确认时一并提交。外地应届生须在2015年4月领取体检通知时把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毕业成绩交报名点,在2015年6月3日前把本人的学籍材料交报名点建档。如考生不按时交齐有关资料而影响个人资料信息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有关事项
(一)高中阶段(2012年8月31日以后)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常住户口簿(2014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4.录取新生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证明: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三)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
(四)普通高校
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1.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报考志愿及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2.艺术类专业录取仍根据全国不同层次高校和术科考试方式(统考、统考基础上校考、校考三种方式)设置为五大批十二小批次。
3.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大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大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批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4.从2014年起,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五)报考体育特长生(即体育尖子)的考生必须是我省应届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时必须填报体育尖子考生对应信息点,并准确填报体育尖子项目(只能填报与平时运动比赛获奖项目相符的项目)。申报体育尖子的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
游泳、羽毛球八个传统体育项目;获奖要求为参加重大国际性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或获二级(含 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办理体育尖子确认手续时,考生暂按《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3〕63号)文件规定向市生招办递交比赛材料,参加同一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成绩证书(奖状)等三份材料(其中至少要有两份材料是原件,若多名考生共用其中一份原件材料需注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考生所交比赛获奖材料需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体育赛事,赛事起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时间
美术术科统考:2015年 1月11日(全天),考生具体考场安排另文通知。考生须于2015年1月10日9:00-17:00到考点熟悉考场环境(注:2015年缴纳术科报考费可能采取网上支付,待省考试院文件确认)。
音乐术科统考:2015年1月11日下午考笔试,2015年1月19日至30日进行面试。音乐统考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统考面试考场设在星海
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缴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院校术科校考:考生自行查询各院校校考考试时间,《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在报名点领取。
体育术科统考:2015年1月21日至25日,考点设在体育学院。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登录体育学院招生工作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全省考生将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试,考生可于2015年1月初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体育学院招生工作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报到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于报到时向考生本人公布。(注:美术、音乐及体育考试时间需要待省考试院相关文件下发后确定。)
英语听说考试:2015年3月14日至17日(预计我市大部分在第一天完成),考试地点在本市各标准化考点,准考证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文化科目考试:6月7-8日,考试地点在本市各标准化考点,准考证统一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七)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考生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考生必须准确输入有关信息,文字内容尽量简明扼要。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可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
八、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
7.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
8.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
9.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1.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3项目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4、5、6、7、8、9、10、11项目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4、5、6、9、11。有其他档案材料的可同时提供。
(二)补充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
13.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用);
14.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15.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1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随迁子女考生用);
17.地级市侨办、台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身份证明”(参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18.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专业考生体检表(填报有关院校特殊专业考生用);
19.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反映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凡是材料复印件,都必须由
检验员签名,市招生办公室盖章。

单招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分为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统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或者理综。
单招是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由高等职业院校“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
拓展资料
学校单招是考完试了才公布的。一般是单招考试结束之后半个月到一个月这样可以进行查询。学校单招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是4—5月就公布了。
1、考生可以登录单招学校的官方网站进行分数查询。
2、方便的话考生也可以自己去学校找相关老师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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